
朋友來探班,飲料店員工開心請手搖飲,沒想到因此挨告!台北市一家飲料店,老闆調監視器的時候發現,員工泡飲料請朋友,卻沒付錢,由於店內有明定員工親友價是85折,無法免費,因此告員工業務侵占,為了這一杯飲料,員工一審被判刑三個月,可易科罰金9萬、緩刑兩年。
訂閱【東森新聞】現在就加入》https://pse.is/396256
加入【東森新聞】會員,獨家影片搶先看》https://pse.is/39m9l8
#業務侵占 #探班 #緩刑
獨家》請「1杯飲料」倒大楣!老闆告員工業務侵占 @東森新聞 CH51
CC: 東森新聞 CH51 – www.XanhCN.com